環評報告審批是一個涉及多個步驟和要點的過程,以下是環評報告審批的主要步驟和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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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備案:在建設項目審批前,需要到市政務大廳環保局窗口備案,確定環評報告編制等級、環境現狀監測單位等內容。項目單位需委托環境影響評價單位進行編制。
環評受理:環評文件編制完成后,由建設單位攜帶環評文件和審批申請向當地市政務大廳環保局窗口提請受理。
現場踏查:當地市政務大廳環保局窗口人員組織相關人員現場踏查,了解周邊環境狀況。
技術審核:環境影響評價科直接審核或委托評估專家對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論證,出具審核意見,作為環評審批技術參考。
環評審批:由當地市政務大廳環保局窗口出具審批意見。審批時限根據報告類型有所不同,一般來說,報告書需要4個工作日,報告表需要4個工作日,登記表需要1個工作日。
在審批過程中,審批部門會關注以下要點:
項目的合規性:包括項目是否符合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是否征得了相應一級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的同意,項目選址、選線、布局是否符合區域、流域和城市總體規劃,是否符合環境和生態功能區劃,以及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清潔生產要求等。
環境影響評價的科學性:審批部門會對環評報告中的評價方法、評價參數和評價結果進行審查,確保評價的科學性和可靠性。
環境管理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審批部門會評估項目的環境管理計劃和措施,確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對其進行必要的調整和補充。
公眾參與:審批部門會關注環評過程中的公眾參與情況,包括公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以及環評報告中對公眾意見的回應。
環境應急預案和風險評估:審批部門會對項目的環境應急預案和風險評估進行評估,確保項目在發生環境事故或突發事件時能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環保設施建設和運營:審批部門會對項目中的環保設施建設和運營情況進行審核,確保其符合相關的環保法規和標準要求。